耶和華啊,祢的名字存到永遠!耶和華啊,祢的稱號存到萬代!(詩135:13) 在現今的文化,名字只不過是一個識別詞。父母為我們起名,往往是因為他們喜歡那個詞的發音,又或者那是他們所尊敬的親人或祖先的名字。然而,在古代的文化,例如希伯來文化就不是這樣。名字代表著一個人,是按著他的性情和角色而起的。 西方文化和古代希伯來的東方文化,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差異,就是對人或事物的描述。希伯來人著重人或事物的功能多於他們的外貌。一支普通的鉛筆,西方思想會按著它的外形這樣描述:「黃色的,約八英吋長。」但是就著同一支鉛筆,東方思想就會按著它的功能這樣描述:「我用它來寫字和擦字。」東方的描述用上「寫」和「擦」這兩個動詞,而西方的描述卻用上「黃色的」和「長」這兩個形容詞。由於希伯來思想著重功能上的描述,所以在聖經裏,動詞遠比形容詞多。 要說明希伯來文著重功能上的描述,איל(ayil)這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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